海特高新: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辞职情况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林路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林路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在公司担任的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林路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林路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完成董事补选工作,林路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截止本公告日,林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会谨向林路先生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诚挚感谢。
二、补选非独立董事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运行,经公司股东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5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方玉凤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并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方玉凤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0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方玉凤女士,1986年5月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2008年6月至2017年3月担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业务经理;2017年3月至2017年9月担任青岛市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投资经理;2017年9月至今担任青岛金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经理。方玉凤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青岛金水海特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青岛金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担任资产管理部经理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