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特高新: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11日以书面、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2月13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全体参会董事签署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豁免提前三日通知的确认函》,一致同意豁免 3 日前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万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14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9)详见2023年12月14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豁免提前三日通知的确认函。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