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电器: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股网  2024-06-05  航天电器(002025)公司公告

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56,870,2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80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173,610,697.28元(含税)。2023年度公司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前,因公司出现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将以分配方案实施时公司实际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80元(含税),即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3.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4.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5.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56,870,2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8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42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7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8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1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1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6月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6月1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964贵州梅岭电源有限公司
208*****968航天江南集团有限公司
308*****443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408*****969贵州航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6月4日至登记日:2024年6月1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执行第十五章限制性股票

回购原则”的规定,如涉及上述情况的,将按照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咨询地址:贵州省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河路7号咨询联系人:张旺 马庆咨询电话:0851-88697026传真电话:0851-88697000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