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电器: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7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委员3名,实际出席3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拟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认真审阅,对董事候选人履历、任职资格等进行审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1、本次提名王跃轩、李凌志、张晨、于思京、陈勇、饶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胡北忠、翟国富、王斐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经审阅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跃轩、李凌志、张晨、于思京、陈勇、饶伟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上述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
3、经审阅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胡北忠、翟国富、王斐民先生的个人履历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上述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专业资格、工作履历和职业素养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王跃轩、李凌志、张晨、于思京、陈勇、饶伟先生作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胡北忠、翟国富、王斐民先生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提名委员会委员:
史际春 刘桥 陈勇
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