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威达:关于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1-04  山东威达(002026)公司公告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东威达”)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完成募投资金承诺投资,承诺的募集资金已投入使用完毕,项目已达到预定建设目标,公司决定对该项目进行结项。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43号)核准,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17,500,165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0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8,901,498.20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3,86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5,041,498.2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9日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帐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其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1XAAA40586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扩增智能新能源储能电源自动化组装车间18,996.8714,504.66
新能源储能电源研发中心1,099.49999.49
合 计20,096.3615,504.15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存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文登支行于2021年12月31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全资子公司上海拜骋电器有限公司、国金证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于2022年3月12日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前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开户单位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余额
1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文登支行81106010125013502414,212.15
2上海拜骋电器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310069079013005143606767.97
合 计——————4,980.12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的建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完成募投资金承诺投资,承诺的募集资金已投入使用完毕,项目已达到预定建设目标。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金额募集资金 累计已投入金额待支付 合同金额募集资金 实际投入金额
扩增智能新能源储能电源自动化组装车间14,504.6610,010.514,798.1414,808.65
新能源储能电源研发中心999.49828.74181.981,010.72
合 计15,504.1510,839.254,980.1215,819.37

注:“待支付合同金额”主要包含募投项目中部分尚未支付的工程项目尾款及保证金、设备购置进度款,该部分款项后续仍以募集资金支付;“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中含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期间利息

315.22万元。

四、本次募投项目结项情况

鉴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项目已完成募投资金承诺投资,承诺的募集资金已投入使用完毕,项目已达到预定建设目标,公司决定对上述募投项目进行结项。由于募投项目存在待支付合同金额,因此,公司仍保留相应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账户剩余款项将全部用于按照合同约定尚未支付的工程项目尾款及保证金、设备购置进度款,公司将继续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监管。待合同款项全部支付完毕后,公司将及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上海拜骋电器有限公司与国金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也将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