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威达: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026 证券简称:山东威达 公告编号:2024-036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9),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各位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1日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苘山镇中韩路2号公司副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 | √ |
非累积投票 | ||
1.00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2.00 |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3.00 |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4.00 |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
5.00 | 《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 |
6.00 | 《关于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 |
7.00 | 《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 √ |
8.00 | 《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9.00 | 《关于2024年度向各家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10.00 | 《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 √ |
11.00 |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 √ |
12.00 | 《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13.00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14.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4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公告。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于2024年4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该述职报告作为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一个议程,但不单独作为议案进行审议。
2、上述第6、7项提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并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且应当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过半数通过;第10、14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第4、6-8、10项提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4、登记时间:2024年5月16日9:00—11:00,14:00—17:00。
5、登记地点:山东省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苘山镇中韩路2号公司证券部。
6、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苘山镇中韩路2号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631-8549156
联系传真:0631-8548999
邮政编码:264414
联 系 人:张红江 丛凌云
电子邮箱:weida@weidapeacock.com
7、会议费用: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1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26
2、投票简称:山威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全部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股东大会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题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1、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数量: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2、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3、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 | √ | |||
非累积投票 | |||||
1.00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
2.00 |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3.00 |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
4.00 |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 |||
5.00 | 《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 | |||
6.00 | 《关于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2024年度向各家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
10.00 | 《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 √ | |||
11.00 |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 √ |
12.00 | 《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13.00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14.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说明:1、任一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只能填写一张表决票。
2、请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
3、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