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众传媒:公司关于回购期限过半的进展情况公告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期限过半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元/股,实施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2022年10月22日,公司披露了《回购报告书》。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0月16日、2022年10月2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截至目前,本次回购期限已过半,公司尚未回购股份。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及后续回购安排说明如下:
一、期限过半未实施回购的原因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股份的用途为拟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目前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尚未确定,因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暂未进行回购。
二、后续回购安排
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