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源电气:董事兼副总经理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
特别提示:
持有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股份526,500股的董事兼副总经理杨帜华先生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5,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161%。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杨帜华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计划减持部分股份,具体如下:
一、股东持股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人员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股份总数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杨帜华 | 526,500 | 0.0680%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杨帜华先生股份来源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后持有的公司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不超过1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61%。
股东名称 | 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占其持有股数比例 |
杨帜华 | 125,000 | 0.0161% | 23.74% |
4、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应停止减持股份;减持期间如遇公司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5、减持价格区间: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三、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帜华先生没有关于买入或卖出公司股份的承诺事项,也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买入或卖出公司股份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杨帜华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
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杨帜华先生实施本次减持计划的同时,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杨帜华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