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匹狼: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029 证券简称:七匹狼 公告编号: 2023-028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并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进一步支持公司并表范围内子公司对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充分应对销售备货及原材料采购的需求,更好地提升并表范围内子公司的销售能力和生产能力,公司拟采用连带责任担保方式为公司并表范围内的7家子公司厦门七匹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晋江七匹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厦门七匹狼服装营销有限公司、晋江七匹狼针纺织品有限公司、上海七匹狼居家用品有限公司、厦门七匹狼针纺有限公司、晋江七匹狼服装制造有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最高额担保,拟担保额度为161,500万元人民币。公司可在额度有效期内与授信银行签署最长期限为五年的担保合同。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由公司或者公司并表范围内子公司作为担保方进行上述担保。在担保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公司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及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一)为晋江七匹狼服装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1、基本情况
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于2023年5月签署了《权利质押合同》(编号(2023)信银泉晋字第811138095311号),为晋江七匹狼服装制造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质押担保。
2、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主合同项下债权本金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整。
(2)质押财产:存单
(3)担保的范围: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保管质押财产和实现债权、质权等而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
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二)为厦门七匹狼电子商务公司提供担保
1、基本情况
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于2023年5月签署了《最高额质押合同》(编号:公高质字第ZH2300000079837),为厦门七匹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向民生银行申请承兑额度提供质押担保。
2、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最高债权本金额人民币叁仟万元整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
(2)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2023年5月25日至2025年3月4日。
如果主合同中约定的业务种类为借款/进出口押汇业务,则每笔借款的发放日/提款日均不超过前述期间的届满日;
如果主合同中约定的业务种类为票据承兑/贴现/开立信用证/开立保函(或提货担保书)等业务,则民生银行进行承兑/贴现/开立信用证/开立保函(或提货担保书)等的日期均不超过前述期间的届满日;
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任何一笔债务履行期限不受前述期间截止日的限制。
(3)质押财产:存单。
(4)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及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质押财产的保管费用、处分质押财产的费用、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仲裁费、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提存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合理费用)。
(三)为晋江七匹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1、基本情况
公司子公司堆龙德庆捷销实业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于2023年5月签署了《最高额质押合同》(编号:公高质字第ZH2300000079850),为晋江七匹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向民生银行申请承兑额度提供质押担保。
2、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最高债权本金额人民币伍仟万元整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
(2)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2023年5月25日至2025年1月28日。
如果主合同中约定的业务种类为借款/进出口押汇业务,则每笔借款的发放日/提款日均不超过前述期间的届满日;
如果主合同中约定的业务种类为票据承兑/贴现/开立信用证/开立保函(或提货担保书)等业务,则民生银行进行承兑/贴现/开立信用证/开立保函(或提货担保书)等的日期均不超过前述期间的届满日;
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任何一笔债务履行期限不受前述期间截止日的限制。
(3)质押财产:存单。
(4)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及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质押财产的保管费用、处分质押财产的费用、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仲裁费、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提存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合理费用)。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前后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
单位:万元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经审议担保额度 | 本次担保发生前担保余额 | 本次担保发生后担保余额(注1) | 可用担保额度 |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 厦门七匹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100% | 132,500 | 3,000.00 | 113,259.64 | |
晋江七匹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100% | 5,000.00 | ||||
厦门七匹狼服装营销有限公司 | 100% | |||||
晋江七匹狼针纺织品有限公司 | 80% | 6,240.36 | 6,240.36 | |||
上海七匹狼居家用品有限公司 | 80% | |||||
厦门七匹狼针纺有限公司 | 80% | 5,000.00 | 5,000.00 | |||
晋江七匹狼服装制造有限公司 | 100% | 29,000 | 7,085.60 | 12,085.60 | 16,914.40 |
注1:本次担保发生后担保余额是假设按照本次签署的担保合同中的最高额度进行担保测算,实际担保余额按照担保业务的实际发生情况为准。可用担保额度系经审议的担保额度减去本次担保发生后的余额。
截止本公告前一交易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年累计担保发生额为16,154.06 万元,占2022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2.61%;实际担保余额为18,325.96 万元,占2022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2.97%。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信银行签署的《权利质押合同》(编号(2023)信银泉晋字第811138095311号);
2、公司与民生银行签署的《最高额质押合同》(编号为公高质字第ZH2300000079837);
3、子公司与民生银行签署的《最高额质押合同》(编号为公高质字第ZH2300000079850)。
特此公告!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