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泊尔: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提交审议的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月10日下午14:00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4年1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晖路1772号苏泊尔大厦23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独立董事陈俊先生主持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月3日(星期三)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728,481,971股,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1.415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667,215,50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3.7273%。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计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61,266,46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6882%。
3、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同)共计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61,403,09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7053%。
注:上述股份总数系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数量。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公司与SEB S.A.签署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SEB Internationale S.A.S作为关联股东回避该议案的表决,回避股份数666,681,904股。
表决结果:同意61,798,0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8%;反对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61,401,09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9967%;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33%;弃权0股。
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为合法、有效。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五、备查文件
1、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