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6月30日以传真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23年6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在丽江市第一高级中学设立“丽江股份奖学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丽江市第一高级中学设立“丽江股份奖学金”,对丽江市第一高级中学的优秀学生及教师给予奖励,相关情况如下:
1.公司在银行设立“丽江股份奖学金”专户,将自有资金500万元划拨到“丽江股份奖学金”专户,其他社会团体、个人意愿捐赠的款项也一并转入专户;
2.优秀学生、优秀教师奖金标准、奖励人数按公司与丽江市第一高级中学签订的《助学协议》及当年招生、高考的实际情况执行;
3.每年表彰优秀学生及优秀教师的奖学金总额为20至40万元,根据实际情况从专户中支取。
授权经营班子签署相关文件、开立及管理专用账户,并根据实际情况支付奖励金。
详见同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在丽江市第一高级中学设立“丽江股份奖学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7月1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