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能环境: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先认可意见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
的事先认可意见
作为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对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查和监督,现基于我们独立、客观的判断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事先认可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2年公司的外部审计机构,在执业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严格履行了双方审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蔡海静、张益、曹悦
2023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