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能环境: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29日以电子邮件及微信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7月4日上午在公司总部一楼会议室现场召开。应参会的监事3人,实际参会的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杨瑛女士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了降低贷款利率,减少贷款利息,监事会同意公司下属项目公司定西鹭江环保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定西环保”)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包括用于长期项目贷款、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流动资金贷款、保函、信用证、承兑汇票、融资租赁、保理等业务),期限不超过20年。
同时由公司或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对定西环保提供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9,000万元。
《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47)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3年7月4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此议案尚需提请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7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