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能环境:关于实施旺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旺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调整前“旺能转债”转股价格为:15.17元/股调整后“旺能转债”转股价格为:14.97元/股转股价格调整起始日:2023年11月23日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7日公开发行了1,4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4亿元(债券简称:旺能转债;债券代码:128141)。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及《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在旺能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转股价,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
调整后有效的转股价。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
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或注销、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历次转股价格调整的原因及结果
(一)第一次调整
因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0元(含税), 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5月31日,故“旺能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1年5月31日由原来的
16.47元/股调整为15.97元/股。
(二)第二次调整
因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999993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5月31日,故“旺能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2年5月31日由原来的15.97元/股调整为15.67元/股。
(三)第三次调整
因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999999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1日,故“旺能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6月1日由原来的
15.67元/股调整为15.17元/股。
三、本次转股价格调整的原因及结果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得公司2023年11月13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公司2023年10月25日最新股本429,496,099股为基数,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共派发现金总额85,899,219.80元,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在权益分配实施之前若发生股本变动,则以本次派发现金总额不变,按最新股本调整分配比例。
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11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11月23日。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的《2023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70)。
综合上述规定,“旺能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旺能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如下:
P1=P0-D=15.17元/股-0.2元/股=14.97元/股
“旺能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15.17元/股调整为14.9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11月23日起开始生效。
特此公告!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