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能环境: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2月6日下午在公司总部一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2月1日以电话的方式告知。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单超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3名独立董事以通讯表决形式参加会议,公司全体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一致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00元/股。本次回购的总金额不低于2,500万元人民币,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按上述价格上限及回购金额测算,本次回购的股份数量不低于约1,920,000股,占本次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约0.4470%;不高于约3,840,000股,占本次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约0.8941%。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4年2月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4-07)。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最终审议决定。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2月23日(星期五)下午2:50,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2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2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2月23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股权登记日:2024年2月19日(星期一)。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4年2月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8)。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发表了审查意见: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公司实施本次回购方案是为维护公司价值,保护投资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施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所用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现金流稳健,拥有足够资金支付能力,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回购股份方案具有可行性,同意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