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能环境: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曹悦)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职的态度,谨慎、认真、负责、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任期内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并对有关重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现将2023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及表决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和4次股东大会,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出席有关会议情况如下表:
独立董事 姓名 | 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 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曹悦 | 8 | 2 | 6 | 0 | 0 | 否 | 0 |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本着对中小股东负责的原则,本人坚持勤勉尽责的履职态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及时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作为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前本人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各项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有效地确保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年度,本人在详细了解公司的运作情况下,根据《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 会议名称 | 事项内容 | 意见类型 |
2023年01月04日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1、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3年03月21日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1、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3年04月18日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1、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2、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3、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独立意见;4、关于预计2023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独立意见;5、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6、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7、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3年08月23日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1、关于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3年10月26日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3年12月19日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 1、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2、关于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以上独立意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在现场参会的同时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并通过参加会议、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管、监事及相关人员保持长效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情况和可能产生的风险,积极关注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及各类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针对实际运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关注公司信息披露
报告期,本人通过网站和报纸及时了解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关注公司在媒体和
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沟通。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履行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
2.关注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
报告期,本人利用参加会议及其他时间,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问询、讨论,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情况进行了解,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对每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
3.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平时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的委员,本人认真履行职责,保持与公司财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服务机构的沟通,完成了有关监督、核查工作。按要求在定期报告提交董事会前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三季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在公司年度审计过程中充分履行了事前沟通、事中监督、事后检查等职责,在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公司聘请年度报告审计机构时,充分了解事务所的职业资质与能力,确保年度报告的数据的准确性。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对公司年度报告中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披露的薪酬事项进行了审核,未发现有违反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情形。
3.战略决策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战略决策委员会的委员,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长期发展规划进行研究,讨论通过了公司发展战略,为公司未来的发展部署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六、其他工作情况
1、2023年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23年无提议新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3年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4、2023年无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情况。
5、2023年无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的履行职责情况。在此,本人在履职过程中,对公司高管及相关人员给予的支持和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曹悦联系方式:409801523@qq.com
独立董事:曹悦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