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能环境:关于三门峡中标项目签订协议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4-64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门峡中标项目签订协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协议类型:日常经营性协议
2.协议金额:单位垃圾收运处理费为492.13元/吨(其中委托运营的生产运营费为
176.80元/吨)。
3.协议委托运营期:处理项目开始运营日起的6年期间。
4.协议生效: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正式签署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
5.对当期业绩的影响:对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但项目的实施将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一、协议签署情况概述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8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三门峡餐厨垃圾处理委托运营项目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55),确定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旺能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旺能生态”)为三门峡餐厨垃圾处理委托运营项目的中标单位,中标金额为492.13元/吨(其中委托运营的生产运营费为176.80元/吨)。
近日,旺能生态与三门峡市城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就上述中标事项正式签署《三门峡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委托运营协议》。
本协议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协议,已履行了内部审批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协议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三门峡市城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兵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迎宾大道与召公路交叉口南达昌大厦1709室主营业务:许可项目:餐厨垃圾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一般项目:环保咨询服务;市政设施管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非食用植物油加工;非食用植物油销售;生物有机肥料研发;肥料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生态环境材料制造;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生态环境材料销售。
2.公司及子公司旺能生态与该交易对手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3.最近三年公司及子公司与该交易对手方未发生过类似交易。
4.交易对手方不存在被执行信息,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三门峡市城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乙方:浙江旺能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1.委托运营权:甲方委托乙方运营,由乙方在本协议规定的委托运营期限内对甲方指定范围内的餐厨垃圾、废弃油脂进行收集、运输及在处理项目进行处理,并负责处理项目的维护等服务。
2.委托运营期:自本协议签订后正式运营日开始起的6年期间。
3.处理能力:处理项目设计能力为50吨/日
4.餐厨垃圾的收集范围:乙方负责三门峡市湖滨区、开发区、现代服务业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范围内产生的餐厨垃圾、废弃油脂的收集、运输、处置及陕州区餐厨垃圾、废弃油脂的处置。
5.餐厨垃圾收集及运输的要求:
(1)乙方尽最大努力确保在一年365天(闰年为366天)内不间断地连续收运垃圾。
同时满足餐厨垃圾50吨/天和废弃油脂3吨/天的收运能力,并满足垃圾量实际增长需求。
(2)配置规范车辆:本项目甲方分批配置3辆5吨、3辆3吨餐厨垃圾收运车辆。收运设施(含运渣车)不足部分由乙方配齐(乙方配置的设施所有权归乙方,运营期结束乙方可带走)。甲方负责配套收运车辆与远程信息化系统配套的GPS、监控等硬件。乙方负责配备收集运输车司机并负责车辆维护保养、保险、年审及车辆GPS费用等合同期内车辆使用的全部相关费用。乙方负责车辆使用和存放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
(3)配置餐厨垃圾收集桶:乙方根据垃圾产生单位数量和日产生量配置垃圾收集桶,并负责日常运营过程中垃圾收集桶的管理维护及新增。
6.履约保证金:本协议签订后20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人民币1,000,000元的履约保证金或保函。保函有效期自协议签订至委托运营期终止后的12个月结束。
7.餐厨垃圾收运处理费:
单位垃圾收运处理费为492.13元/吨(含税价格),其中甲方在委托运营期内依据垃圾实际处理量按季度向乙方支付生产运营费176.80元/吨。
乙方应在每运营季度的下一个月开始的前5日(法定节假日顺延)之内,按照餐厨垃圾生产运营费计算的金额,向甲方开具付款申请,乙方开具付款申请,甲方审核无争议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生产运营费。
8.委托运营权终止后的移交:乙方应在移交日按照规定的移交范围向甲方或指定机构无偿、完好地移交与项目运营、维护有关的全部资产、权益和文件。
9.违约赔偿:当协议一方发生违反本协议的行为而使非违约方遭受任何损害、损失、增加支出或承担额外责任,非违约方有权获得赔偿,该项赔偿由违约方支付。如果违反本协议是由于不可抗力、免责事由造成的,则甲方和乙方对此种违反不承担违约责任。
10.争议解决程序:若在尝试友好协商解决后该争议仍未解决,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处理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1.协议生效: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正式签署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签署的餐厨垃圾处理委托运营项目为公司在轻资产服务方面拓展的又一个案例。根据协议的相关条款约定,若该协议顺利履行,将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业务支持,进一步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核心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本项目协议的签署对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但项目的实施将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提升产
生积极影响。
2.本协议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本协议而对上述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协议条款中已对协议金额、生效条件、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各方均有履约能力,但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协议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三门峡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委托运营协议》。
特此公告!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