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创电子:关于董事会秘书及董事长助理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10  联创电子(002036)公司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秘书及董事长助理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秘书卢国清及董事长助理王国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卢国清先生及董事长助理王国勋先生计划自2023年4月26日起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分别拟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

2、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至2023年9月28日,董事会秘书卢国清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107,400股,成交金额1,001,177.00元;董事长助理王国勋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109,800股,成交金额1,009,174.00元,合计增持217,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2%,合计成交金额2,010,351.00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

近日,公司收到董事会秘书卢国清先生及董事长助理王国勋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董事会秘书及董事长助理增持的公告》,董事会秘书卢国清先生及董事长助理王国勋先生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及投资价值的肯定,对公司车载产业高速发展的坚定信心,自2023年4月26日起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公司股份,分别拟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及投资价值的肯定,对公司车载产业高速发展的坚定信心;

2、本次增持股份的实施期限及金额:自2023年4月26日起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主体分别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

3、增持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结合市场以及公司股价等情况择机实施。

4、增持资金安排:本次增持计划所需资金均为增持主体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5、本次增持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增持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6、增持主体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不减持公司股份以及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本次股份增持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增持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等行为。

三、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2023年4月26日至2023年9月28日期间,董事会秘书卢国清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107,400股,成交金额1,001,177.00元;董事长助理王国勋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109,800股,成交金额1,009,174.00元,合计增持217,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2%,合计成交金额2,010,351.00元。截至2023年9月28日,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本次增持实施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姓名数量(股)占公司 目前总股本比例(%)本次增持实施后持有公司股份 数量(股)占公司 目前总股本比例(%)
卢国清310,0000.03381,4000.04
王国勋480,0000.04499,8000.05
合计790,0000.07881,2000.08

备注:1、公司已于2023年6月28日完成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其中,回购注销卢国清持有的限制性股票36,000股,回购注销王国勋持有的限制性股票90,000股。

2、截至2023年9月28日公司总股本为1,068,860,425股。

3、上述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各明细加总与合计数如存在差异属四舍五入所致。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3、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增持主体未减持公司股份。本次股份增持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增持主体在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2023年9月29日-2024年3月28日)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等行为。

4、公司将持续关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督促相关人员合规交易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增持主体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