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创电子: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江西鑫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鑫盛”)的告知函,获悉江西鑫盛将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进行股份补充质押,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 股数(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江西鑫盛 | 是 | 6,000,000 | 6.50 | 0.56 | 否 | 是 | 2024年2月6日 | 2027年1月26日 | 合肥鑫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自身经营 |
江西鑫盛 | 是 | 280,000 | 0.30 | 0.03 | 否 | 是 | 2024年2月6日 | 2024年10月11日 |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自身经营 |
江西鑫盛 | 是 | 170,000 | 0.18 | 0.02 | 否 | 是 | 2024年2月6日 | 2024年8月16日 |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自身经营 |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与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 (股) | 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江西鑫盛 | 92,300,986 | 8.64 | 58,150,000 | 64,600,000 | 69.99 | 6.05 | 0 | 0 | 0 | 0 |
韩盛龙 | 673,348 | 0.06 | 0 | 0 | 0 | 0 | 0 | 0 | 505,011 | 75.00 |
曾吉勇 | 1,037,662 | 0.10 | 0 | 0 | 0 | 0 | 0 | 0 | 778,246 | 75.00 |
合计 | 94,011,996 | 8.80 | 58,150,000 | 64,600,000 | 68.71 | 6.05 | 0 | 0 | 1,283,257 | 4.36 |
注:韩盛龙先生“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的限售股份为高管锁定股; 曾吉勇先生“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的限售股份为高管锁定股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锁定股40万股。
二、其他说明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江西鑫盛告知函:
1、江西鑫盛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涉及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江西鑫盛未来半年内到期的的质押股份数量为0股;未来一年内(不含半年内)到期的的质押股份数量为9,6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0.4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90%,对应的融资额为3,000万元;
3、江西鑫盛质押融资的主要还款资金来源包括其经营性现金流、收回投资收益、获得股票分红、股票质押融资等,资金偿付能力能够得到保障;
4、江西鑫盛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5、江西鑫盛资信状况良好,其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后续若出现平仓风险,江西鑫盛资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追加质押股份、追加担保物及追加保证金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江西鑫盛出具的《关于补充质押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4、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