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创电子:关于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4—088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100%。公司存在向合并报表范围内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已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31,600.00万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566,60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465,000.00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等方式;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用于申请银行授信、贷款、开具保函、开立信用证、承兑汇票、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其他金融业务和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等。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同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关联公司江西联创宏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联创”)为关联公司江西联创宏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宏声”)提供担保余额3,930.00万元,根据联创宏声经营发展的需求,江西联创
继续为联创宏声上述已发生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期限到期为止。联创宏声已承诺在上述已发生银行融资担保到期后,江西联创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为联创宏声提供新增担保不超过2,000.00万元,担保方式、期限和金额等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上述担保发生后任一时点江西联创为联创宏声的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3,930.00万元。联创宏声控股股东吉安全泰电子有限公司及联创宏声实际控制人肖啟宗为江西联创为联创宏声银行授信及融资提供的担保向江西联创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及反担保,担保范围为江西联创为联创宏声向金融机构贷款人履行担保责任所代偿的全部债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及《关于继续为关联公司江西联创宏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4年8月,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35,6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序号 | 担保人 | 被担保人 | 债权人 | 实际发生日期 | 担保金额(万元) | 担保范围 | 担保 方式 | 保证期间 |
1 |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江西联益光学有限公司 | 擎亚电子(香港)股份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1日 | 3,000.00 | 履约担保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具体采购订单对应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每一采购订单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该采购订单对应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2 |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抚州联创恒泰光电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分行 | 2024年8月28日 | 600.00 | 申请银行授信、贷款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3 |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江西联益光学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湾里支行 | 2024年8月31日 | 7,000.00 | 申请银行授信、贷款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合计 | 10,600.00 |
2、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序号 | 担保人 | 被担保人 | 债权人 | 实际发生日期 | 担保金额(万元) | 担保 范围 | 担保 方式 | 保证期间 |
1 |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江西联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干支行 | 2024年8月13日 | 2,000.00 | 申请银行授信、贷款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2 |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 |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洪城支行 | 2024年8月29日 | 19,000.00 | 申请银行授信、贷款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3 |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合肥智行光电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 2024年8月29日 | 4,000.00 | 申请银行授信、贷款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合计 | 25,000.00 |
上述担保额度均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批的额度范围内,担保额度的使用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三、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对外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035,53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68.4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60,177.30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净资产的234.92%,其中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关联公司联创宏声提供担保余额为1,33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0.47%。公司目前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形,不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四、备查文件
《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