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联合:关于诉讼、仲裁事项及相关进展公告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仲裁事项及相关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加快应收账款的回收,控制应收账款风险,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积极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对应收账款进行清收。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诉讼、仲裁事项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期诉讼、仲裁的进展及回款情况
1.前期诉讼、仲裁的进展情况
公司已于2021年6月30日披露《关于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9),2022年2月28日、2022年5月27日披露《关于诉讼、仲裁事项及相关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6、2022-43)。
前期已披露3000万以上公司作为原告或申请人的11件案件中,主诉案件9件:保利新联与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股权纠纷案件以庭外和解方式结案,保利新联与罗建、罗清军股权纠纷案件经二审法院裁定发回重审正在待审,其余的7件案件均已经取得了生效判决,受生效判决支持金额合计85,943.57万元,并均已经进入了强制执行程序;被诉案件2件:江苏千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保利新联工程款
纠纷案件,生效判决已经履行完毕,赖寒诉保利新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目前正在履行该协议。其余未结的主诉案件,公司将积极跟进各项案件的进程,采取除强制执行程序外的多种措施,持续加强应收账款的清收,压降应收账款总额,维护股东利益。
2.前期诉讼、仲裁的回款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通过诉讼、仲裁方式累计收回应收账款金额合计40,795.39万元。
二、新增诉讼或仲裁情况
上一报告期(2023年6月30日)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诉讼、仲裁事项案件共计43件,涉案金额合计29,237.78万元;已结案诉讼、仲裁事项案件共计42件,涉案金额合计8,718.02万元。
新增标的金额3000万元(含)以上的诉讼、仲裁事项 | |||||||
序号 | 起诉时间 | 原告/申请人 | 被告/被申请人 | 事由 | 受理法院 | 标的金额(万元) | 进展情况 |
1 | 2023年10月20日 | 保利新联爆破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贵州习水林旅投资有限公司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习水县人民法院 | 14,333.43 | 案件法院已受理,目前尚未通知开庭日期,一审待审。 |
2 | 2023年12月11日 | 保利新联爆破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毕节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 5,000 | 案件法院已受理,目前尚未通知开庭日期,一审待审。 |
合 计 | 19,333.43 | ||||||
注:新增3000万元以下的新增诉讼案件41件,金额9,904.35万元。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诉讼、仲裁案件涉及金额总计244,423.88万元。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除上述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
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亦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的可能影响
公司将持续通过诉讼、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由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根据诉讼、仲裁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起诉书或者仲裁申请书、受理(应诉)通知书。
特此公告。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