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联合: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诉讼事项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诉讼情况
上一诉讼公告日(2024年2月26日)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诉讼事项案件共计11件,涉案金额合计人民币25,854.4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0.01%。其中,单笔涉案金额3,000万元以上的案件为3件,约合计人民币21,968.60万元;单笔涉案金额3,000万元以下的案件为8件,约合计人民币3,885.8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新增标的金额3000万元(含)以上的诉讼事项 | ||||||||
序号 | 起诉时间 | 原告/申请人 | 被告/被申请人 | 第三人 | 事由 | 受理法院 | 标的金额(万元) | 进展情况 |
1 | 2024年3月4日 | 河北国控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河北卫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无 | 股权转让纠纷 |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 12,433.79 | 案件法院已受理,目前尚未通知开庭日期,一审待审。 |
2 | 2024年3月7日 | 河北卫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河北省国控矿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河北省国有资产控 |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 | 股权转让纠纷 | 新乐市人民法院 | 5,832.55 | 案件法院已受理,目前尚未通知开庭日期,一审待 |
股运营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审。 | ||||||
3 | 2024年3月8日 |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河北省国控矿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 | 河北卫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股权转让纠纷 | 新乐市人民法院 | 3,702.26 | 案件法院已受理,目前尚未通知开庭日期,一审待审。 |
合 计 | 21,968.60 | |||||||
注:新增3000万元以下的诉讼案件8件,金额3,885.86万元。 |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亦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可能影响
由于新增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的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公司将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受理(应诉)通知书。
特此公告。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