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联合: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5-03-08  保利联合(002037)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037 证券简称:保利联合 公告编号:2025-06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3月7日(星期五)上午10:0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3月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石林东路9号1号楼7层1号会议室;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5.主持人:会议由董事长刘文生先生主持;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47人,代表股份233,094,2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171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15,307,5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495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45人,代表股份17,786,7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758%。出席现场及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45人,代表股份17,786,7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75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45人,代表股份17,786,7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758%。

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815,4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04%;反对24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4%;弃权3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507,9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325%;反对24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84%;弃权3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90%。

表决结果:张新民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816,9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10%;反对23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7%;弃权4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509,4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410%;反对23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01%;弃权4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89%。

表决结果:崔小刚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岭南(佛山)律师事务所律师欧阳娟芬、马锐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岭南(佛山)律师事务所关于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岭南(佛山)律师事务所关于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