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鹭药业:关于公司持股控股股东、高管误操作导致违规减持股份并致歉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3-27  双鹭药业(002038)公司公告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高管误操作导致违规减持股份并致歉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徐明波先生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徐明波先生出具的《关于误操作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声明函》,徐明波先生由于误操作个人证券账户,在未披露减持股份计划的情况下,于2023年3月23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50,000股。根据有关规定,本次股份变动属于违规减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前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本次误操作减持前,徐明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3,245.6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63%。

二、本次失误操作导致违规减持的情况

2023年3月23日,徐明波先生的亲属因误操作其证券账户,减持公司股票50,000股,成交均价为8.83元/股,成交金额441,500元,本次误操作减持后徐明波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3,240.6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62%。本次误操作减持的股份为徐明波先生2021年从二级市场增持买入,买入价格高于本次减持股票成交均价,本次误操作减持未产生收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的规定,上述徐明波先生减持行为违反了前述减持相关规定。

徐明波先生在发现上述误操作之后,积极向公司说明情况,并配合公司进行处理。经公司核查,徐明波先生近期增持为2021年1月13日至1月29日,共增持36.5万股(均价9.10元),此后至该笔交易前未再减持公司股票。公司2022年定期报告披露日及2023年一季报披露日均为2023年4月26日,该笔交易不构成短线交易行为,也未产生收益,也不存在因

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对本次误操作违规减持股票的致歉

上述行为发生后,徐明波先生已及时向公司说明情况,并对本次违规减持行为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深表歉意,今后将加强对证券账户的管理,谨慎操作,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公司董事会获悉此事项后高度重视,并及时核实相关情况,后续将进一步组织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相关工作人员对《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督促相关人员遵守规定,审慎操作,避免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