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源电力: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已获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并经公司2026年8月 20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公司满足 现金分红条件,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结合未分配利润 与当期业绩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2026年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中期分红总金 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具体分配方案如下:以2026年6 月30日总股本427,558,1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 (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2,755,812.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 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3.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4.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内容符合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要求,且与董事会 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5.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距离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27,558,126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
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 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 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 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 (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9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9月 3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9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9 月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贵阳市都司高架桥路46号黔源大厦
咨询联系人:石海宏
咨询电话:0851-85218945
传真电话:0851-85218925
七、备查文件
1.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