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港:独立董事关于董事长辞职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4-25  南 京 港(002040)公司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对公司董事长辞职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熊俊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经核查,熊俊先生的离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熊俊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熊俊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及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熊俊先生在任期内辞去上述职务,对其辞职原因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长辞职的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名:

徐志坚 马野青 耿成轩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