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港: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审查意见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独立董事3人,实际参加独立董事3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在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资料,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并详细了解相关情况后,对拟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集公司”)因1台双箱岸桥购置项目、龙潭港区段长江主江堤防洪封闭圈恢复工程分别与南京港机重工制造有限公司、南京港港务工程有限公司形成关联交易。该等关联交易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形成。
龙集公司1台双箱岸桥购置项目、龙潭港区段长江主江堤防洪封闭圈恢复工程均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招标程序公开透明,交易价格公平公允,招标结果公正,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名:
马野青 葛 军 杨 雪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