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港: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查股网  2026-08-27  南 京 港(002040)公司公告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查意见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8 月25 日在扬 州召开2026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独立董事3 人, 实际参加独立董事3 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本着实事 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在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资料,听 取有关人员的汇报并详细了解相关情况后,对拟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发表审查意 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的审查意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稳定,财务状况稳健。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 所需流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其中包括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不超过10,000 万元, 南京港江北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不超过5,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 置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审查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集公司”) 因106 堆场物流仓库项目(一期)施工与南京港港务工程有限公司形成关 联交易。该关联交易均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形成,招标程序公开透明,交易 价格公平公允,招标结果公正,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 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关于签订龙集公司信息化技术服务(TOS 运维)协议暨关联交易 的审查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龙集公司与江苏省港口集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 信息化技术服务(TOS 运维)协议,是公司正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所 需,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本次交易定价按 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交易价格公平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6 年第三次 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审查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名:

马野青

葛 军

杨 雪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25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