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孚时尚:关于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31  华孚时尚(002042)公司公告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以9票赞成、0票回避(不涉及需回避表决的董事),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及接受劳务等,预计金额合计为人民币30,

000.00万元整。该事项并经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因日常经营业务需要,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以9票赞成、0票回避(不涉及需回避表决的董事),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向关联方出售商品及接受服务等,预计金额合计为人民币3,200万元整。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涉及需回避表决的股东。

2、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上年发生金额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浙江华孚产业运营有限公司销售产品市场价格3000.0000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浙江华孚产业运营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市场价格200.0000
合计3200.0000

3、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20)。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情况介绍

1、浙江华孚产业运营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浙江华孚产业运营有限公司企业性质:民营企业注册地:浙江省曹娥街道人民西路1088号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吴圳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4MA7EA5PD6K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园区管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服装制造;面料纺织加工;纺纱加工;服装辅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专业设计服务;服饰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要股东:杭州美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60%,浙江华孚色纺有限公司持股40%。

浙江华孚产业运营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成立,2022年总资产为9,998.75万元,净资产为9,998.75万元,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1.25万元。截止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为9,998.76万元,净资产为9,998.76万元,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144.81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的规定,浙江华孚产业运营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联营企业,公司与其之间的交易认定为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浙江华孚产业运营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不为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上述关联交易为预计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出售商品及接受服务,定价依据是交易双方根据市场价格及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确定并签署交易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与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是为了开拓品牌市场,同时统一归集物业服务,降低运营成本。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交易项目的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现在及将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业务没有因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中正常的业务行为,双方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此项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中正常业务行为,双方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