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孚时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4-10-31  华孚时尚(002042)公司公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孚时尚”、“上市公司”、“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就华孚时尚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82号)核准,华孚时尚向特定对象发行了274,278,835股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1,140,999,953.6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10,66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130,339,953.60元,减除其他发行费用3,964,568.8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26,375,384.78元。该等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9月14日全部到位,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了《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4,278,835股后实收资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637号)验证确认。此外,上市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华孚(越南)50万锭新型纱线项目(一期)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两个项目计划分别投入募集资金78,846.28万元和33,791.26万元。

2、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用不超

过5.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安排相关事宜,现金管理期限与授权期限不超过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12个月。该次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截止2022年10月25日已全部赎回。

3、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华孚(越南)50万锭新型纱线项目(一期)变更为30万锭智能纺纱产业园项目(项目实施地在安徽省淮北市),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2年1月10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公司于2022年1月1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28,272.94万元置换先期已投入相关项目的自有资金。

5、公司于2022年9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该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9月15日前全部归还。

6、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用不超过9,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安排相关事宜,现金管理期限与授权期限不超过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12个月。

7、公司于2023年9月 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该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该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8月28日前全部归还。

8、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 2024 年9月30日。

三、募集资金余额情况

截止2024年10月21日,30万锭智能纺纱产业园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946.43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账号初始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337102021012010019879156,517.000.0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4425010000280999988856,517.000.18
合计113,034.000.20

四、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长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项目用途和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130万锭智能纺纱产业园项目2024/9/302025/6/30

(二)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长的原因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前期虽然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由于宏观环境因素影响,项目整体进度放缓,预计无法在原定计划内完成建设。结合目前募

投项目的实施进展以及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 2025 年6月30日。

五、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长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客观原因和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本次调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加强对相关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按新的计划进行建设,早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实现预期效果。

六、审议程序及审议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展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

关管理制度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牟晶 於桑琦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