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孚时尚: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以现 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5 月25 日(星期一)下午14:30-16: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5 月2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25 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25 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市花路5 号长富金茂大厦59 楼 会议室。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16 人,代表股份630,247,826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38.150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 人,代表股份612,707,76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088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11 人,代表股份 17,540,06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17%。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孙伟挺先生主持会议;公司全体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见证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 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新增及修改提案的情况,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提案1.00 审议《2025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626,569,4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64%;反对 3,556,5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43%;弃权121,8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3%。
同意14,221,9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4510%;反对3,556,5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8686%;弃权12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04%。
提案2.00 审议《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626,548,6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31%;反对 3,577,3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76%;弃权121,8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3%。
同意14,201,1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3348%;反对3,577,3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9848%;弃权12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04%。
提案3.00 审议《2025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626,559,4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48%;反对 3,558,7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47%;弃权129,6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6%。
同意14,211,9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3951%;反对3,558,7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8809%;弃权129,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40%。
提案4.00 审议《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626,564,5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56%;反对 3,558,7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47%;弃权124,5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8%。
同意14,217,0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4236%;反对3,558,7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8809%;弃权12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55%。
提案5.00 审议《关于2026 年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同意623,523,5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331%;反对 6,604,6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79%;弃权119,6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0%。
同意11,176,0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4350%;反对6,604,6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8968%;弃权119,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81%。
提案6.00 审议《关于预计2026 年度参与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事项的议案》
同意626,291,3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22%;反对 3,836,8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88%;弃权119,6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0%。
同意13,943,8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8974%;反对3,836,8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4345%;弃权119,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81%。
提案7.00 审议《关于预计2026 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借款的议案》
同意618,505,7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369%;反对 11,620,4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38%;弃权121,6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3%。
同意6,158,1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028%; 反对11,620,4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9179%; 弃权12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93%。
提案8.00 审议《关于预计2026 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618,154,9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813%;反对 11,973,2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98%;弃权119,6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0%。
同意5,80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4431%; 反对11,973,2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8888%; 弃权119,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81%。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提案9.00 审议《关于预计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626,483,5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27%;反对 3,644,6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83%;弃权119,6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0%。
同意14,136,0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9711%;反对3,644,6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3608%;弃权119,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81%。
提案10.00 审议《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626,544,3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24%;反对 3,583,8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86%;弃权119,6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0%。
同意14,196,8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3107%;反对3,583,8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0211%;弃权119,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81%。
提案11.00 审议《关于续聘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626,523,9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91%;反对 3,599,5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11%;弃权124,3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7%。
同意14,176,4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1968%;反对3,599,5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1088%;弃权12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44%。
提案12.00 审议《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 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626,167,1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25%;反对 3,916,3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14%;弃权164,3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1%。
同意13,819,5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2033%;反对3,916,3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8789%;弃权16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79%。
提案13.00 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同意626,142,6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86%;反对 3,920,6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21%;弃权184,5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3%。
同意13,795,1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0667%;反对3,920,6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9026%;弃权18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0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蔡颖漩、林珊羽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 并出具了《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股 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 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