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宝宝:独立董事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经审阅陆利华先生的个人简历,未发现有违反《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情况,聘任程序合法、有效。
同意聘任陆利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2、经审阅徐俊先生、章剑先生、丁涛先生、詹先旭先生、赵建锋先生、谢新先生的个人简历,未发现有违反《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情况,聘任程序合法、有效。
同意聘任徐俊先生、章剑先生、丁涛先生、詹先旭先生、赵建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谢新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丁涛先生为董事会秘书。
二、关于终止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暨终止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结合当前市场环境以及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终止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暨终止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终止本次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终止本次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暨终止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签署:张文标、苏新建、叶雪芳2023年5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