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宝宝: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候选人提名的程序符合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质和能力,未发现董事候选人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我们同意徐伟达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选举。
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经认真审阅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履历等资料,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
独立董事:张文标、苏新建、叶雪芳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