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年健康: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作为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在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召开前,对相关议案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及下属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为,公司接受实际控制人俞熔先生及其配偶为下属相关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上述担保免于收取担保费用,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该笔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没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将本项交易相关议案提交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进行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王辉 施东辉 王海桐 李慧英
二〇二三年六月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