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年健康: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及下属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44 证券简称:美年健康 公告编号:2023-086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及下属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6月26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及下属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作为承租人以其名下的设备作为租赁物与相关机构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0,01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及下属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一、融资租赁及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安徽美年大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美年”)、南京鼓楼美仕年综合门诊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美仕年”)、大连美年大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美年”)、深圳市慈铭健康体检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慈铭”)分别与横琴华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琴华通”)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租赁成本合计为人民币970万元。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俞熔先生与横琴华通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公司、安徽美年、南京美仕年、大连美年、深圳慈铭合计提供人民币1,046.92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横琴华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5年10月12日法定代表人:谢伟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十字门中央商务区横琴国际金融中心大厦第23A层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万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金融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公司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横琴华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1,046,291.72万元,总负债788,621.51万元,净资产257,670.21万元,营业收入29,293.07万元,利润总额16,412.67万元,净利润10,209.72万元。截至2023年3月31日(未经审计),总资产1,078,658.58万元,总负债818,022.17万元,净资产260,636.41万元,营业收入7,648.00万元,利润总额3,954.93万元,净利润2,966.20万元。
三、本次交易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与横琴华通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主要内容
1、出租人:横琴华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承租人: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美年大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南京鼓楼美仕年综合门诊部有限公司/大连美年大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慈铭健康体检管理有限公司
3、租赁物:医疗及辅助设备
4、租赁成本:人民币970万元
5、租赁期限:1年
6、租赁保证金:无
7、租赁利率:7.8%
8、担保措施:公司实际控制人俞熔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9、租赁物期末处理:本合同双方一致确认,租赁期限届满后租赁物由承租
人按本合同约定的租赁物留购名义货价进行留购。
(二)与横琴华通签署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债权人(出租人):横琴华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保证人:俞熔
3、债务人(承租人):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美年大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南京鼓楼美仕年综合门诊部有限公司/大连美年大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慈铭健康体检管理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担保范围:本合同的保证范围为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出租人支付的全部租前息(如有)、租金(含预付租金)、资金占用费、逾期利息、提前支付补偿金(如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约定损失赔偿金、留购价款、(资金)使用费、其他应付款项、出租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保全担保费、保全保险费、公证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折价、拍卖、变卖、评估、运输、保管、维修等费用)和其他所有承租人应付款项,以及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应当履行的除前述支付或赔偿义务之外的其他义务(以下简称“其他义务”)。如遇利率变化,还包括因该变化而必须调整的款项。人民币以外的币种汇率按各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
6、保证期间:(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2)主合同项下包括两个或两个以上租约的,保证期间应当至主合同项下全部租约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3)履行期限包括根据主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展期、提前到期的情形。若发生展期或提前到期的情形,不需要取得保证人的同意,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展期或提前终止后的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担保金额:主合同项下出租人对承租人享有的全部债权人民币1,046.92万元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8月29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54,049.28
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4.08%,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63,859.42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1.9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安徽美年、南京美仕年、大连美年、深圳慈铭和横琴华通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
2、公司实际控制人俞熔先生和横琴华通签署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