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年健康:关于调整《关于调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并延长承诺期限的议案》相关内容的公告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关于调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避免同业竞争
承诺并延长承诺期限的议案》相关内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美年健康”)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关于调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并延长承诺期限的议案>相关内容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调整事项背景情况
公司于近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并延长承诺期限的议案》,同意俞熔先生及其关联方对嘉兴信文淦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信文淦富”)与研计(上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研计公司”)承诺解决同业竞争的期限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并延长承诺期限至自本次承诺函出具且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三年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并延长承诺期限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9)。
二、调整事项内容概述
为了更好地保护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俞熔先生及其关联方拟将对嘉兴信文淦富与研计公司承诺解决同业竞争的期限调整为自本次承诺函出具且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一年内。除上述调整外,原议案其余内容不变。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调整后的《关于调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并延长承诺期限的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鉴于原议案内容已经本议案调整,同意原议案不再提交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俞熔先生及其关联方拟调整其出具的避免同业竞争相关《承诺函》事宜构成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没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进行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四、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俞熔先生及其关联方拟调整其出具的避免同业竞争相关《承诺函》事宜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五、监事会意见
俞熔先生及其关联方拟调整其出具的避免同业竞争相关《承诺函》事宜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规定。
六、承诺调整的影响
俞熔先生及其关联方拟调整其出具的避免同业竞争相关《承诺函》事宜,符合承诺方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5、俞熔先生及其关联方出具的避免同业竞争相关《承诺函》。
特此公告。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