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年健康: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提供担保和反担保额度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4-05-18  美年健康(002044)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044 证券简称:美年健康 公告编号:2024-056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及公司提供担保和反担保额度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年健康”)于2024年1月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及2024年1月23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提供担保和反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美年大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成都美年大健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大健康健康体检管理有限公司、东莞南城美年大健康门诊部有限公司及长沙美年大健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担保,提供担保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70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提供担保和反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海美健门诊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美健”)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350万元整的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与广发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海卓越慈铭门诊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越慈铭”)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700万元整的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南昌红谷长庚健康体检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红谷健康”)提供最高债权额人民币2,000万元整的连带责任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上述担保在预计额度内。本次担保事项无需单独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上海美健门诊部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8月17日

法定代表人:俞熔

注册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哈密路198号102-02室、102-04室、202-01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医疗服务;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子商务(不含增值电信、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美年健康间接持有上海美健100%的股权,上海美健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上海美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2024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2023年12月31日 (经审计)
资产总额56,319,110.6558,221,370.97
负债总额53,228,206.5553,898,323.58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0,000,000.0010,00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35,577,570.1335,238,523.08
净资产3,090,904.104,323,047.39
项目2024年1-3月 (未经审计)2023年度 (经审计)
营业收入4,051,375.1427,310,241.32
利润总额-1,642,857.724,284,470.09
净利润-1,232,143.293,204,456.79

2、上海卓越慈铭门诊部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5月11日

法定代表人:吴卿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188号2楼201室(A)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医疗服务;食品销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与公司关系:美年健康间接持有卓越慈铭100%的股权,卓越慈铭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卓越慈铭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2024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2023年12月31日 (经审计)
资产总额115,186,725.64120,480,728.51
负债总额106,096,970.37110,153,692.13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0,000,000.0010,00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96,096,970.37100,153,692.13
净资产9,089,755.2710,327,036.38
项目2024年1-3月 (未经审计)2023年度 (经审计)
营业收入9,228,283.2978,694,763.96
利润总额-1,369,319.5325,088.59
净利润-1,237,281.113,019,631.62

3、南昌红谷长庚健康体检中心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12月17日法定代表人:邵磊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怡园路101支路68号(一期)会所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万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美年健康间接持有南昌红谷健康100%的股权,南昌红谷健康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南昌红谷健康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2024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2023年12月31日 (经审计)
资产总额77,923,783.7382,800,994.66
负债总额67,777,445.2873,092,034.25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0,000,000.0010,00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66,579,335.5971,503,557.26
净资产10,146,338.459,708,960.41
项目2024年1-3月 (未经审计)2023年度 (经审计)
营业收入10,780,488.3572,041,482.61
利润总额615,406.71-2,581,921.41
净利润437,378.04-4,133,973.57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与广发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务人:上海美健门诊部有限公司

债权人(甲方):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保证人(乙方):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保证期间:(1)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2)保证人在此同意并确认,如果甲方依法或根据主合同约定要求主合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保证期间自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3)在保证期间内,甲方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乙方承担保证责任。如任何一笔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其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

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4)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担保金额:所担保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叁佰伍拾万元整。

2、公司与广发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务人:上海卓越慈铭门诊部有限公司债权人(甲方):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保证人(乙方):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保证期间:(1)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2)保证人在此同意并确认,如果甲方依法或根据主合同约定要求主合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保证期间自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3)在保证期间内,甲方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乙方承担保证责任。如任何一笔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其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4)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担保金额:所担保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柒佰万元整。

3、公司与北京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主债务人:南昌红谷长庚健康体检中心有限公司

债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保证人: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北京银行(及按主合同约定取得债权人地位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分支机构)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壹仟万元)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评估/鉴定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等其他款项,合计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贰仟万元。因主合同或其任何部分被解除、被撤销或终止而依法产生的北京银行的债权也包括在上述担保范围中。

保证期间: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含约定期限届满以及依照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到期,下同)之日起三年。如果被担保债务应当分期履行,则北京银行既有权在每期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内要求保证人就该期债务履行保证责任,也有权在主合同项下该期之后任何一期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内要求保证人就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务履行保证责任,并有权在因该期债务逾期而依照主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宣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内要求保证人就宣布提前到期的全部债务履行保证责任。

担保金额: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贰仟万元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5月16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04,377.93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9.54%,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09,553.95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7.2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广发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上海美健);

2、公司与广发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卓越慈铭);

3、公司与北京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南昌红谷健康)。

特此公告。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