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光电器: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修改回函的公告
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修改回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3-5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094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公司收到审核问询函后,立即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进行了逐项说明和回复,并对申请文件进行了相应回复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豁免版)及其他相关文件。2023年6月26日,深交所在审核系统向公司发出关于修改第一次问询回复文件的修改回函,要求公司十个工作日内〔即2023年7月10日前(含当日)〕提交补充修改后的回复材料。由于本次回复工作所涉事项尚需进一步论证及完善,为切实稳妥做好本次回复工作,经公司与保荐机构和其他中介机构审慎协商,特向深交所申请延期回复问询函的修改回函,延期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并于2023年7月24日(含当日)前提交本次审核问询函修改回函的回复及相关申请文件。延期期间,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尽快完成问询函的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