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光电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就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经审阅并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了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和有关的风险控制措施,并严格按以上制度执行,较好地控制了担保风险,避免了违规担保行为,保障了公司的资产安全。公司本次审议担保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二、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由于企业销售而形成的,是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常规性业务,定价原则为市场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主要是公司2023年度预计该关联交易的总金额是双方当年合作可能发生的上限金额,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双方实际业务合作进度确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及《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谭光荣、冀志斌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