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鹰股份: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宝鹰股份2023年度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专项核查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4-28  宝鹰股份(002047)公司公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专项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鹰股份”或“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对宝鹰股份2023年度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及额度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日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合理利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资金可在上述额度内循环使用,任一时点公司投资理财的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二)资金来源及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以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作为阶段性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仅限于购买银行及其他低风险、稳健型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包括固定收益型、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和国债逆回购等,不得用于投资证券及无担保债券、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不得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理财产品,不得参与高风险投资类业务。

(三)期限

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最终以购买时间为起算且单一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四)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子公司与拟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实施方式

因理财产品的时效性较强,为提高效率,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及子公司拟投资理财的对象均为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督管理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且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及子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核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为先决条件,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提升资金资产保值增值能力,有效盘活流动资金和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审议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进行投资,有利于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

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的情况下,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王 刚王大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