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鹰股份:关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于泳波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于泳波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于泳波先生将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于泳波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对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和公司正常经营产生影响,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于泳波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尚未履行的其他承诺;于泳波先生通过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0.0181%股份(27.5万股),上述尚未解锁的权益份额将按照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于泳波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于泳波先生为公司及董事会工作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