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鹰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2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嘉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署中标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鹰建设”)就“横琴科学城(三期)标段一主体机电安装及幕墙工程施工”(以下简称“本项目”)中标事项与珠海大横琴科学城开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横琴科学城”)签署相关工程施工合同,中标价为人民币1,378,884,623.23元(含税)。
大横琴科学城系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孙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大横琴科学城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中标后签署相关合同将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胡嘉先生、黄如华先生、肖家河先生、吕海涛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项目系宝鹰建设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竞得,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10条规定申请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免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交易金额不计入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范围内。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本次关联交易系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竞得,交易价格经公开招投标程序确定,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会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及影响公司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10条规定申请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免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署中标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署中标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9)。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