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鹰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3-09  宝鹰股份(002047)公司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24年3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嘉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鹰建设”)资本结构,增强其综合竞争力,同意公司对宝鹰建设增资10亿元人民币,出资方式为公司对宝鹰建设享有的等值债权,增资金额拟全部计入宝鹰建设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宝鹰建设注册资本22.26亿元保持不变,宝鹰建设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发生变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1)。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3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