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鹰股份:关于变更副董事长的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副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总经理黄如华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董事长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黄如华先生仍继续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总经理职务,黄如华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推选非独立董事吕海涛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职务(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3月29日
附件:吕海涛先生简历吕海涛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律硕士,中共党员。曾任北京城建集团道桥有限公司法律顾问,黑龙江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处长、省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省律师协会秘书长、省司法厅人事警务处(警务督察总队)处长、一级调研员。现任公司副董事长,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首席合规官、风控法务部总监。曾获黑龙江省司法厅批准记三等功,黑龙江省省直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授予“三个好把式”荣誉称号,黑龙江省直机关工委评为“中省直机关基层党建三年提升工程优秀党支部书记”、“优秀党务工作者”。截至目前,吕海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助理、首席合规官、风控法务部总监职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