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鹰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以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大横琴股份(香港)有限公司管理的资产账户“大横琴股份(香港)有限公司-1号-R”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即15,162,486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即30,324,972股),本次增持计划设定价格区间为不超过人民币2元/股(若发生除权除息等事项则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将根据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及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逐步实施本次增持计划。本次增持完成后,该增持主体将成为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
近日,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拟增持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告知及承诺函》,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大横琴股份(香港)有限公司管理的资产账户“大横琴股份(香港)有限公司-1号-R”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大横琴股份(香港)有限公司管理的资产账户“大横琴股份(香港)有限公司-1号-R”。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295,085,32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46%),通过表决权委托合计拥有公司531,370,753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的35.05%),为公司控股股东。
3、上述增持主体在本公告披露日前12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4、上述增持主体在本公告披露之日前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以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
2、本次拟增持股份数量:本次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即15,162,486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即30,324,972股)。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前提:本次增持计划设定价格区间为不超过人民币2元/股(若发生除权除息等事项则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将根据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及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在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实施。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6、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特定身份,如丧失特定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7、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所需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8、承诺事项及增持股份锁定安排:增持主体承诺本次增持计划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增持主体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股份所需的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增持计划的价格上限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存在无法实施、延迟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本次增持计划为增持主体的个体行为,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投资建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拟增持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告知及承诺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