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鹰股份: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8-17  宝鹰股份(002047)公司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会秘书左桃林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左桃林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等相关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目前,左桃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左桃林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左桃林先生为公司及董事会工作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4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成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刘成先生已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并通过了董事会秘书任前知识水平测试,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刘成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四路303栋3楼

电话:0755-82924810

传真:0755-88374949

邮箱:zq@szby.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8月17日

附件:董事会秘书简历刘成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就职于中交一航局四公司、香港华宝国际集团等,2008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担任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业务董事,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委员会高级副总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成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5)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6)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8)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9)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