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鹰股份:关于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结果暨股票复牌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9-06  宝鹰股份(002047)公司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结果

暨股票复牌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宝鹰股份,股票代码:002047)将于2024年9月6日开市起复牌;

2、在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30日要约收购期限内,最终有101个账户,共计13,803,660股股份接受收购人发出的要约;

3、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上市地位不受影响。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鹰股份”)于2024年7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横琴集团”或“收购人”)送达的《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大横琴集团向宝鹰股份除大横琴集团、大橫琴股份(香港)有限公司、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古少明以外的所有股东所持有的公司全部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发出部分要约(以下简称“本次要约收购”),本次要约收购价格为1.60元/股,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211,516,6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95%。要约收购期限为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30日。目前,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已经届满,现将本次要约收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要约收购基本情况

1、收购人名称: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

2、被收购公司名称: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被收购公司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4、被收购公司证券代码:002047

5、被收购股份的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6、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量:211,516,6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95%

7、要约收购价格:1.60元/股

8、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9、要约收购期限: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30日

二、本次要约收购的目的

大横琴集团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稳定股价并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决定采用部分要约收购的方式增持公司的股份,以进一步提高对宝鹰股份的持股,提振投资者信心。

本次要约收购类型为主动要约,并非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宝鹰股份的上市地位为目的。

三、本次要约收购的实施情况

1、收购人于2024年7月31日披露了《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并于2024年8月1日起开始实施本次要约收购;

2、公司于2024年8月17日披露了《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及《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3、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9日、2024年8月17日、2024年8月24日披露了关于大横琴集团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三次提示性公告;

4、收购人委托深圳证券交易所在本次要约收购期内每日在其官方网站(http://www.szse.cn)公告前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股份数量、撤回预受要约股份数量以及要约收购期内累计净预受要约股份数量等相关信息。

四、本次要约收购的结果

截至2024年8月30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统计,在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30日要约收购期间,最终有101个账户,共计13,803,660股股份接受收购人发出的要约。收购人将按照要约收购约定的条件购买上述股份,过户手续根据相关规定办理。

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大横琴集团直接持有宝鹰股份20.37%股份,其全资子公司大横琴股份(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宝鹰股份2.00%股份,同时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古少明分别将持有的宝鹰股份11.54%和4.05%的股份对应的表

决权委托给大横琴集团,故大横琴集团持有宝鹰股份37.96%股份表决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上市地位不受影响。

五、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安排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因要约收购结果需进一步确认,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宝鹰股份,股票代码:002047)自2024年9月2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现要约收购结果已确认,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宝鹰股份,股票代码:002047)自2024年9月6日(星期五)开市起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9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