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鹰股份: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4-10-31  宝鹰股份(002047)公司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出售事项。公司拟向控股股东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横琴集团”)出售所持有的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鹰建设”)100.00%股权。

2、本次交易的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大横琴集团,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经初步研究和测算,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将根据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单位备案的资产评估价值为基础确定。

4、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本次交易具体方案仍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尚需履行必要的决策、审批程序。公司尚未与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签署意向协议。

5、本次交易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停复牌》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公司股票不停牌。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公司预计将自本提示性公告披露日起六个月内披露本次交易相关的预案或报告书(草案)。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拟向大横琴集团出售所持有的宝鹰建设100.00%股权,大横琴集团拟通过债权结合现金方式支付交易对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价格尚未确定,具体交易价格将根据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单位备案的资产评估价值为基础确定。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等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等各项工作。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嘉
成立时间2009年04月23日
注册资本1,021,130.2211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年04月23日
主要股东情况珠海市国资委持有90.21%股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企业总部管理;工程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肖家河
成立时间1994年4月11日
注册资本222,600万元
主要业务装修工程施工和装修工程设计:包括公共装饰、住宅精装修、装饰设计
股东情况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9.93% 深圳市宝鹰智慧城市科技发展有限公司0.07%
经营范围承担各类建筑(包括车、船、飞机)的室内外装饰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各类型建筑幕墙工程设计、制作、安装及施工;承接公用、民用建设项目的建筑智能化、消防设施工程的设计与施工;承接公用、民用建设项目的机电设备、金属门窗、钢结构工程的安装与施工;家具和木制品的设计、安装;建筑装饰石材销售、安装;建筑装饰设计咨询;新型建筑装饰材料的设计、研发及销售(以上各项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需报经审批的项目,涉及有关主管部门资质许可证需取得资质许可后方可经营)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建材批发、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产品、电子产品批发、销售及租赁(不包括金融租赁活动);有色金属材料、金属制品的销售;国内贸易;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二类、三类医疗器械销售。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交易,公司将宝鹰建设相关资产负债置出,有利于加快进行战略布局的整体方向,改善公司资产质量,提升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维护投资者利益。

本次交易为重大资产出售,大横琴集团拟采用债权结合现金方式支付交易对价,不影响公司的股权结构。本次交易如能顺利完成,预计将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优化资产结构。

五、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交易双方尚未签署任何协议,交易方案仍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并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