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华翔:东海证券关于宁波华翔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华翔”或“公司”)2016年度和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宁波华翔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 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复杂的国际政治造成近两年以美元为首的国际汇率大幅波动,这对拥有海外业务的宁波华翔造成一定的影响,为抵御此类风险,保证海外工厂正常运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宁波劳伦斯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宁波诗兰姆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开展了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汇兑保值。
2、投资方式
公司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涉及币种只限于与公司经营相关的外币,主要包括美元、欧元等。交易对手方为具有开展远期外汇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3、投资金额及期限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业务发生合计金额3,928.5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为27,360.44万元(以2022年12月31日汇率1:6.9646折算),占宁波华翔2021年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2.52%。为规范公司及各子公司该类交易,公司将采用集中额度管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总额不超过等值20,000万美元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和使用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4、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可能缴纳一定数额的自有资金作为保证金,除此之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具体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内容确定。
5、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与银行签订前述额度范围内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协议。
二、 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远期结售汇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若远期结售汇确认书约定的远期结售汇汇率低于交割日实时汇率时,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导致公司损失。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三、风险管理措施
1、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带来汇兑损失,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的变化,适时调整操作策略,以稳定出口业务及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2、公司已制定《期货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该制度就公司结售汇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以及远期结售汇的风险管理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各项措施切实有效且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有利于降低风险。
3、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四、审议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额度的议案》,会议同意2023年度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额度不超过20,000万美元,前述已发生金额将纳入上述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为了锁定成本、减少部分汇兑损益、降低财务费用、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汇兑保值,以降低成本及经营风险。本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制度的要求,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已为操作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了严格的内部评估,建立了相应的监管机制,可有效控制风险,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3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
保荐机构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Wang Jiangqin、许钦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