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华翔:东海证券关于宁波华翔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华翔”或“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宁波华翔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预计2023年度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3,000万元,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30,750万元,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租赁、餐饮住宿、代收园区管理服务费等其他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周晓峰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此项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周晓峰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回避表决。
(二)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
长春佛吉亚排气系统有限公司
原材料
市场价格
10,000 0 6,180.73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南昌江铃华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原材料
市场价格
2,000 30.68 1,510.19宁波劳伦斯表面技术有限公司
原材料
市场价格
10,000 1,399.54 8,804.45宁波华翔进出口有限公司
原材料
市场价格
2,000 156.19 6,837.68宁波劳伦斯电子有限公司
原材料
市场价格
1,500 416.22 1,269.92一汽华翔轻量化科技(长春)有限公司
原材料
市场价格
11,000 0 0宁波华乐特汽车装饰布有限公司
原材料
市场价格
6,000 1,157.38 5,513.52华众车载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模具
市场价格
1,000 0 105.00宁波峰梅系及其子公司
注
原材料及劳务
市场价格
8,000 802.14 5,758.41上海华翔拓新电子有限公司
设备
市场价格
1,500 0 0小计
53,000 3,962.1535,979.90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长春佛吉亚排气系统有限公司
汽车零部件
市场价格
12,000 0 8,526.85南昌江铃华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汽车零部件/模具
市场价格
75,000 16,022.29 47,869.21一汽华翔轻量化科技(长春)有限公司
汽车零部件
市场价格
12,000 0 942.85宁波华翔进出口有限公司
汽车零部件
市场价格
8,000 633.31 6,356.71宁波峰梅系及其子公司
汽车零部件及劳务
市场价格
12,000 1,759.89 7,423.39华众车载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汽车零部件
市场价格
800 0 453.57长春华众延锋彼欧汽车外饰有限公司
汽车零部件
市场价格
2,500 0 2,021.57长春市华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汽车零部件
市场价格
600 2.32 405.52
佛吉亚(天津)排气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汽车零部件
市场价格
650 0 643.56佛吉亚(成都)排气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汽车零部件
市场价格
200 0 11.03浙江三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汽车零部件
市场价格
7,000 957.01 0小计
130,750 19,374.8274,654.26
其他关联交易
象山华翔国际酒店有限公司
餐饮住宿
市场价格
500 0 28.32南昌江铃华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房屋及设备租赁
市场价格
1,000 172.60 562.47沈阳峰梅塑料有限公司
房屋租赁
市场价格
4,000 853.26 1,045.44上海华翔拓新电子有限公司
办公楼租赁
市场价格
100 15.75 60.00宁波峰梅系及其子公司
厂房租赁
市场价格
1,200 130.09 879.26华众车载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厂房租赁
市场价格
1,200 208.11 10.95小计
8,000 1,379.81
[注]宁波峰梅系相关公司包括宁波峰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宁波峰梅控股有限公司、宁波峰梅置业有限公司。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2,586.44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
)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
)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和接受劳
务
长春佛吉亚排气系统有限公司
原材料 6,180.73 25,000 17.18% -75.28%
详见2022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
南昌江铃华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原材料 1,510.19 6,000 4.20% -74.83%宁波劳伦斯表面技术有限公司
原材料 8,804.45 12,000 24.47% -26.63%宁波华翔进出口原材料 6,837.68 8,000 19.00% -14.53%
有限公司 资讯
网的《202
年日常关联交易
(公告编号:
2022-022)
宁波劳伦斯电子有限公司
公告》
原材料 1,269.92 1,200 3.53% 5.83%宁波华乐特汽车装饰布有限公司
原材料 5,513.52 8,000 15.32% -31.08%华众车载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模具 105.00 1,000 0.29% -89.50%宁波峰梅系及其子公司
原材料及
劳务
5,758.41 10,000 16.00% -42.42%佛吉亚(天津)排气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原材料及劳务
0 1,500 0.00%
-100.00%长春华众延锋彼欧汽车外饰有限公司
原材料 0 3,000 0.00%
-100.00
%长春市华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原材料 0 500 0.00%
-100.00
%小计 35,979.90 76,200
100.00%
-52.78%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和提供劳
务
长春佛吉亚排气系统有限公司
汽车零部件
8,526.85 20,000 11.42% -57.37%南昌江铃华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汽车零部
件
47,869.21 60,000 64.12% -20.22%一汽华翔轻量化科技(长春)有限公司
汽车零部
件
942.85 4,000 1.26% -76.43%
宁波华翔进出口有限公司
汽车零部
件
6,356.71 8,000 8.51% -20.54%宁波峰梅系及其子公司
汽车零部件及劳务
7,423.39 20,000 9.94% -62.88%华众车载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汽车零部
件
453.57 2,000 0.61% -77.32%
长春华众延锋彼欧汽车外饰有限公司
汽车零部
件
2,021.57 3,000 2.71% -32.61%长春市华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汽车零部
件
405.52 600 0.54% -32.41%
佛吉亚(天津)排气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汽车零部件
643.56 3,000 0.86% -78.55%
佛吉亚(成都)排气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汽车零部
件
11.03 400 0.01% -97.24%
小计 74,654.26 121,000
100.00%
-38.30%
其他关联交易
象山华翔国际酒
店有限公司
餐饮住宿 28.32 1,000 1.09% -97.17%南昌江铃华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
司
房屋及设
备租赁
562.47 1,200 21.75% -53.13%
沈阳峰梅塑料有限公司
房屋租赁 1,045.44 2,000 40.42% -47.73%上海华翔拓新电子有限公司
办公楼租
赁
60 500 2.32% -88.00%宁波峰梅系及其子公司
厂房租赁 879.26 3,000 33.99% -70.69%华众车载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
司
厂房租赁 10.95 300 0.42% -96.35%小计 2,586.44 8,000 100.00% -67.67%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公司与关联方的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进行的初步判断,存在因实施情况发生变化而导致发生额低于预计额的情形,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未产生重大影响,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沈阳峰梅塑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沈阳峰梅塑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峰梅”)成立于1993年12月,注册
资本为20,521.63万元,注册地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3甲3号,主要经营范围为塑料产品、汽车零部件及相关产品制造;成套设备及配件、发泡缓冲件、胶带的批发;自有房屋出租;物业管理服务。宁波峰梅置业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宁波峰梅置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周晓峰。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沈阳峰梅总资产为12,640.72万元,净资产12,308.36万元,营业收入2,093.54万元,利润总额649.56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沈阳峰梅是宁波华翔实际控制人周晓峰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沈阳峰梅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沈阳峰梅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二)长春佛吉亚排气系统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长春佛吉亚排气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佛吉亚”)注册地址为长春市高新开发区宜居路3688号,法定代表人为林福青先生。长春佛吉亚注册资本3,470万元,Faurecia Automobiltechnik GmbH持有51%的股权,长春华翔汽车金属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华翔”)持有49%的股权。长春佛吉亚主要经营范围为生产汽车消声器及其管件系统。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长春佛吉亚总资产为279,406.13万元,净资产为76,260.99万元,营业收入477,463.55万元,利润总额24,980.52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长春佛吉亚是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春华翔的参股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长春佛吉亚与公司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长春佛吉亚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三)佛吉亚(成都)排气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佛吉亚(成都)排气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佛吉亚”)注册地
址为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南二路6号,法定代表人为林福青先生。成都佛吉亚注册资本160万美元,佛吉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51%的股权,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49%的股权。成都佛吉亚主要经营范围是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成都佛吉亚总资产为38,964.93万元,净资产为22,221.77万元,营业收入12,256.21万元,利润总额2,428.27万元(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成都佛吉亚是公司持股49%的参股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成都佛吉亚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成都佛吉亚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四)佛吉亚(天津)排气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佛吉亚(天津)排气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佛吉亚”)注册地址为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中环东路239号,法定代表人为林福青先生。天津佛吉亚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佛吉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51%的股权,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49%的股权。天津佛吉亚主要经营范围是汽车排放系统和部件的制造。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天津佛吉亚总资产为31,442.63万元,净资产为5,499.82万元,营业收入13,573.73万元,利润总额558.86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天津佛吉亚是公司持股49%的参股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天津佛吉亚与公司及控制子公司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天津佛吉亚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五)华众车载控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华众车载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众车载”)成立于2010年12月,总股本10亿港币,主要持股人为周敏峰。华众车载是为国内外著名中高档汽车制造商
提供塑料车身零部件及相关产品的主要OEM供应商之一,其产品包括汽车内外饰件及精密模具,以及同类产品在豪华游艇等非汽车行业的应用,包括ABCD柱、保险杠、前端框架、发动机罩盖等。华众车载下属子公司包括宁波华众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成都华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佛山华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等。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华众车载总资产为324,768.94万元,净资产为142,995.63万元,营业收入192,491.67万元,利润总额14,329.90万元(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华众车载主要股东周敏峰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华众车载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华众车载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六)宁波华乐特汽车装饰布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宁波华乐特汽车装饰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华乐特”)成立于2004年3月,注册资本150万欧元,注册地浙江省象山县西周经济开发区,法定代表人周敏峰。宁波华乐特主营经营范围:高档织物面料的设计和开发;高档织物面料的织造及后整理加工;汽车零部件制造。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宁波华乐特总资产为24,153.57万元,净资产为22,427.15万元,营业收入11,913.05万元,利润总额1,734.86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宁波华乐特董事长周敏峰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宁波华乐特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宁波华乐特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七)象山华翔国际酒店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象山华翔国际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翔酒店”)成立于2008年8月,
由赖彩绒、象山华友半岛房地产有限公司、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50万元,注册地址为浙江省象山县西周镇镇安路104号,法定代表人为赖彩绒,主营经营范围:餐饮、住宿等。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华翔酒店总资产为1,240.13万元,净资产为-1,186.07万元,营业收入660.97万元,利润总额-114.07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华翔酒店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赖彩绒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华翔酒店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华翔酒店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八)上海华翔拓新电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上海华翔拓新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新电子”)成立于2001年3月21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0万元,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白杨路1160号,法定代表人为张松梅。拓新电子主营业务范围电子产品,自有设备租赁,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经纪、物业管理等。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拓新电子总资产为39,958.85万元,净资产为17,927.46万元,营业收入495.12万元,利润总额-785.90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拓新电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配偶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拓新电子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拓新电子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九)南昌江铃华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南昌江铃华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铃华翔”)成立于2003年1月,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万元,注册地南昌市青云谱区昌南工业园区,法定
代表人杜永春,江铃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50%的股权,宁波华翔持有该公司50%的股权。江铃华翔主要从事汽车内、外饰件、冲压件、零部件制造及销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江铃华翔总资产为71,922.80万元,净资产为31,172.38万元,营业收入106,976.35万元,利润总额3,107.46万元(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江铃华翔为公司参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江铃华翔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江铃华翔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十)宁波华翔进出口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宁波华翔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进出口公司”)成立于1984年6月,注册地浙江省象山县西周镇镇安路,法定代表人郑才玉,注册资本为500万元。进出口公司主营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批发、零售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进出口公司总资产为4,281.00万元,净资产为2,955.00万元,营业收入43,670.00万元,利润总额213.00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进出口公司董事周辞美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与进出口公司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进出口公司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十一)宁波劳伦斯电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宁波劳伦斯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劳伦斯电子”)成立于2012年6月11日,注册人民币1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浙江省象山县西周镇工业园,主营业务为电子产品、办公设备配件、汽车配件、模具、塑料制品、家用电器的制造、
加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劳伦斯电子总资产为765.56万元,净资产1,117.93万元,营业收入1186.32万元,利润总额-142.36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劳伦斯电子董事长周辞美先生是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与劳伦斯电子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劳伦斯电子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十二)宁波劳伦斯表面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宁波劳伦斯表面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劳伦斯表面技术”)成立于2012年2月15日,注册人民币2,6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浙江省象山县大徐镇象山产业区城东工业园玉盘路,主营业务为电镀汽车零部件、塑料制品、橡胶制品、五金件、铝制品研发、制造;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劳伦斯表面技术总资产为43,373.81万元,净资产29,380.2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5,063.17万元,利润总额5,734.13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劳伦斯表面技术董事长周辞美先生是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与劳伦斯表面技术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劳伦斯表面技术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十三)宁波峰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宁波峰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峰梅股权投资”)成立于2006年1月18日,曾用名宁波峰梅实业有限公司,注册人民币6,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浙江省象山县西周机电工业园区,主营业务为对外投资。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宁波峰梅股权投资总资产为421,705.17万元,净资产
177,553.53万,营业收入36,977.33万元,利润总额10,294.37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宁波峰梅股权投资实际控制人周晓峰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与宁波峰梅股权投资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宁波峰梅股权投资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十四)长春华众延锋彼欧汽车外饰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长春华众延锋彼欧汽车外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众延锋彼欧”)成立于2011年6月3日,注册人民币26,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湖大路5001号,主营业务为汽车外饰零部件的设计、开发、试验、制造和销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华众延锋彼欧总资产为66,114.11万元,净资产22,975.16万,营业收入60,400.29万元,利润总额2,246.82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关联自然人周敏峰对华众延锋彼欧具有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华众延锋彼欧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华众延锋彼欧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十五)长春市华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长春市华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华腾”)成立于1997年7月22日,注册人民币1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净月经济开发区南湖南路与金鑫街交汇(小合台工业区五期),主营业务为汽车零部件加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长春华腾总资产为30,317.83万元,净资产7,909.26万,营业收入27,124.93万元,利润总额2,033.91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关联自然人周敏峰对长春华腾具有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长春华腾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长春华腾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十六)一汽华翔轻量化科技(长春)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一汽华翔轻量化科技(长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华翔轻量化”)注册地址为长春市汽车开发区捷达大路1999号,法定代表人为薛耀先生。一汽华翔轻量化注册资本3,000万元,成立于2021年12月7日,一汽模具制造有限公司持有51%的股权,长春华翔汽车金属部件有限公司持有49%的股权。一汽华翔轻量化主要经营范围为新材料技术研发;汽车零部件研发;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一汽华翔轻量化总资产为10,634.79万元,净资产4,576.72万,营业收入9,941.02万元,利润总额435.63万元(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一汽华翔轻量化是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春华翔的参股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一汽华翔轻量化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一汽华翔轻量化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十七)浙江三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浙江三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三花”)成立于2004年10月12日,注册人民币216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12号大街301号,主营业务为汽车零部件生产。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浙江三花总资产为611,249.35万元,净资产358,500.82万元,营业收入480,248.89万元,净利润57,988.58万元(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浙江三花控股股东是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监事在该公司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浙江三花与公司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浙江三花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十八)宁波峰梅控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宁波峰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峰梅控股”)成立于2022年7月21日,注册人民币9,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西周镇弘翔路8号A1幢3层,主营业务为控股公司服务、企业管理、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等。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宁波峰梅控股总资产为86,054.59万元,净资产39,874.04万元,营业收入56,768.2万元,利润总额2,066.41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宁波峰梅控股是宁波华翔实际控制人周晓峰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与宁波峰梅控股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
宁波峰梅控股信用记录良好,且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包括采购原材料、模具、技术服务等,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包括汽车零部件、模具技术服务等,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其他关联交易,包括关联租赁、餐饮住宿、代收园区管理服务费等,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是本着就近互利的原则,公司及子公司与长春佛吉亚、成都佛吉亚、天津佛吉亚、华众延锋彼欧、长春华腾、一汽华翔轻量化、宁波华乐特、华众车载及其子公司、劳伦斯电子、劳伦斯表面技术、南昌江铃华翔、
宁波峰梅系及其下属子公司、拓新电子、华翔酒店、进出口公司、浙江三花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以市场价格进行,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前,向我们提供了相关资料,经过与公司沟通以及核查,我们认为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经营所需,属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没有违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按照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长春华翔与长春佛吉亚、成都佛吉亚、天津佛吉亚、华众延锋彼欧、长春华腾、一汽华翔轻量化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长春华翔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进行的半成品买卖行为和提供技术服务,双方以相关产品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华众车载发生的日常交易是因产品专业优势互补的关系,进行采购和销售的日常关联交易,可以更好地利用公司资源。交易以市场价格作为作价依据,价格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宁波华乐特公司之间发生的日常交易,主要是材料买卖,为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进行的半成品买卖行为,双方以相关产品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江铃华翔发生的日常交易主要进行零部件半成品采购、模具产品及汽车零部件销售,经营租赁以协议价进行交易,交易以市场价格作为作价依据,价格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华翔酒店发生的日常交易主要是源于公司商务活动发生餐饮住宿费用和租用华翔酒店场地用作为公司培训场地,发生培训相关服务费
用(如场地租赁酒店、住宿、餐饮等)费用所致。交易以市场价格为作价依据,价格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与拓新电子之间房屋租赁属日常开销,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价格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宁波峰梅系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的日常交易为零部件采购和接受服务、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厂房租赁,双方以市场价格作为依据,约定协议价格进行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进出口公司发生采购和销售商品的交易,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价格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劳伦斯电子、劳伦斯表面技术、浙江三花的日常交易主要是采购货物,属正常生产经营行为,双方以市场价格作为依据,约定协议价格进行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公司的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我们同意宁波华翔与关联方进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
(三)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事项的专
项说明
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6,200万元,实际发生总金额为人民币35,979.90万元;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1,000万元,实际发生总金额为人民币74,654.26万元;其他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实际发生总金额为人民币2,586.44万元。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额低于预计金额,主要原因为公司与关联方的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进行的初步判断,存在因实施情况发生变化而导致发生额低于预计额的情形,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
经核查,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未产生重大影响,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且经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机构对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